第二节 税务师税务所的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
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1.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与领导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业务承接与保持;
4.人力资源管理;
5.执业规范;
6.业务工作底稿;
7.质量控制与监督;
8.记录与归档。
二、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与领导责任
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三、职业道德规范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一)职业道德规范强化途径
(二)涉税鉴证业务的独立性
1.独立性的要求
(1)向与业务相关人员传达独立性要求;
(2)识别和评价对独立性造成威胁的情况和关系,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使之降至可以接受的水平。必要时,可解除业务约定。
2.独立性的监控
3.获知或解决违反独立性的情况
四、业务承接与保持
(一)业务承接
1.客户条件
2.客户的诚信
3.业务承接
(二)业务保持
五、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力资源内容
人力资源包括如下内容
1.招聘;
2.人员素质;
3.专业胜任能力;
4.业绩评价;
5.职业发展规划;
6.晋升;
7.薪酬;
8.人员需求预测。
(二)招聘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招聘政策和程序,以选择正直的、经过职业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的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三)人员素质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1.职业教育与培训;
2.职业发展规划;
3.积累工作经验;
4.经验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四)业绩评价、晋升和薪酬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激励发展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评价员工是否具备下列方面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见教材P382第一段。
四、业务承接与保持
(一)业务承接
1.客户条件
2.客户的诚信
3.业务承接
(二)业务保持
五、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力资源内容
人力资源包括如下内容
1.招聘;
2.人员素质;
3.专业胜任能力;
4.业绩评价;
5.职业发展规划;
6.晋升;
7.薪酬;
8.人员需求预测。
(二)招聘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招聘政策和程序,以选择正直的、经过职业发展能够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的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三)人员素质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1.职业教育与培训;
2.职业发展规划;
3.积累工作经验;
4.经验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四)业绩评价、晋升和薪酬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激励发展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评价员工是否具备下列方面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见教材P382第一段。
六、执业规范
(一)业务工作委派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证所委派的执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
1.委派方式和内容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组
4.项目组内部复核
(二)咨询与意见分歧
1.咨询
2.分歧
(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和在拟定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内容
2.项目质量控制程序
3.项目质量控制考虑因素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要求
5.项目质量控制应避免情形
6.项目质量控制记录
七、业务工作底稿
(一)工作底稿的分类
工作底稿一般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综合类工作底稿是指执业注册税务师为承揽、规划、控制和管理服务项目所形成的内部工作记录。
备查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是指执业注册税务师为形成涉税鉴证或涉税服务结论所获取、整理的各类备查性质的记录。
业务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是指执业注册税务师在涉税鉴证或涉税服务业务实施阶段为执行具体涉税服务程序所形成的内部工作记录。
(二)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
注册税务师编制的工作底稿,应当由有关业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形成必要的复核记录并由复核人签名。
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
(三)工作底稿档案管理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使项目组在出具业务报告后及时将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业务档案。
1. 归档期限
涉税鉴证及其他鉴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业务报告日后60天内。
2.归档要求
3.保密要求
4.控制要求
5.扫描归档
6.保存期限
7.档案所有权
2. 八、质量控制与监督
(一)质量控制与监督的目标
(二)质量控制与监督人员
(三)质量控制与监督内容
(四)周期性检查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五)质量控制与监督告知和改正
(六)记录监控事项
(七)内部投诉和指控
3. 九、记录与归档
4. (一)记录内容
(二)归档要求
税务师事务所对质量控制记录整理归档的期限通常为完成质量控制程序之日起60天内。
5. 典型考题
2008年多选题
9、下列文书中,属于税务代理的备查类工作底稿的是()。
A.税务代理协议书
B.税务机关纳税检查结论书
C.年度会计决算报告
D.纳税申报工作底稿
E.税务咨询意见书
6. 答: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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