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编号是地籍档案的基础,按照现代管理的要求,要达到
科学管理,必须建立地籍编号系统,实行统一编号顺序。
一、地籍编号的方法
以地(市)级行政区为单位开展初始地籍调查,地籍编号分
为四级,即:区(县)—街道(乡、镇)一街坊(村)一宗地。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开展初始地籍调查,地籍编号分为三级,即:街道(乡、镇)一街坊(村)一宗地。
二、地籍编号的原则
根据地籍要素的特性,编号系统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适应性
(二)惟一性
编号中所采用任何名称和术语的定义,在概念上应是惟一
的。
(三)统一性
(四)可扩展性
(五)可更新性
(六)实用性
三、界址点编号
界址点编号是宗地界址管理的基础。由于各地区具有的图件
资料及使用的测量方法不同,界址点编号可分为:按宗地编号、
按图幅统一编号和按地籍街坊统一编号三种。